制度之“制“,要求制度有警示性、即时性、必然性、平等性,制度之“度”,则需要可操作性,制度的内化更应合“法、理、情”,体现人本管理。
毋庸置疑,制定所有制度的初衷,是为了执行,不执行,再好的制度也只不过是一张,甚至比没有制度的危害性更大。
怎样才能使制度严格执行呢?一方面取决于制度本身,更重要的是取决于人,还取决于制度执行的环境、氛围。
不知大家是否记得“热炉法则”,在此再罗嗦叙述一下,热炉法则说的是,当人用手去碰烧热的火炉时,就会受到“烫”的惩罚,这个“热炉”有以下四个特点:
一是预警性,炉子火红,不用手摸也知道是会烫伤人;
二是即时性,当你要试一试,立即就会被烫伤,绝不会拖泥带水、不了了之;
三是必然性,就是你每次碰到,都必然会被烫伤,不会下不为例;
四是平等性,不管是谁,只要去碰都会烫伤,无一例外。
这四点,感觉很有意思,单就一个号的制度执行而言,很能说明一些问题,概言之,就是:错与罚能相符,法与治可相期。
行为有规范,工作有程序,考核有标准,执行有力度,这几句话是很经典的要求,但是效果如何,就不敢说了,在很多公司,“火炉不是没有”,甚至很多,但是,炉子的外边包装着一些东西,致使有时候会导致“火炉不火”的现象,如此种种,花样繁多,究其根源,不外乎几种:
一是传统的管理理念中,大家都注重“面子”,很在乎“伤不伤感情”,在我们中国大多数人的心目中,管理规则的排列顺序大多是“情、理、法”,只有及其少数是“法、理、情”,所以,很多公司对于员工思想和行为的约束和规范,比较缺乏的是一种客观公正的标准。在中国,有关“人”的文化很发达,琢磨人多于琢磨事,先对人后对事,在这种环境下,制度对人的监管的变数,导致了很多人的侥幸心理。
二是思维惯性,攀比心理,“别人能这么做,我为什么不能这么做?”
三是趋众心理,往往自恃甚高,或手中有点权力,就把自己置身于团队之外、集体之外,不受任何约束、监控,失去监督,甚至操纵权柄,放任自己,不考虑自己的违规行为将会给集体和他人带来怎样的严重后果。
基于以上种种,制度的执行:
一方面是客观上需要不断完善,但更要紧的是,从制度的制定开始,就要关注执行的没个环节、细节,坚持不懈的增强规则意识,在团体中,领导者务必身体力行,引领员工,逐步把制度内化为大家的行为于习惯,把制度管理逐步引向文化管理,用管制度来代替传统的管事,用理性规则替代传统的经验和习惯,这应该是制度建设努力的方向。
另一方面还有一个反馈控制的系统,对制度的每个管理流程都进行精细化管理,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。
关于员工的思想教育,也是很重要的一点,纵观历史,历朝历代都十分重视人的思想教育和道德感化,,孔子说:“道之以政,齐之以刑,民免而无耻;道之以德齐之以礼,有耻且格”,意思是说,用法令引导,用刑法约束,百姓害怕受到惩罚而不敢违背,却失去了廉耻之心;用道德引导,用礼法规矩,百姓不仅有羞耻之心,而且懂得自我约束。在这里,孔子重“德治”而轻“法治“,提倡道德感化而反对一味倚仗刑法,这一观点显然与现代法治精神有一定的差距,但是,千百年的管理实践证明,道德感化的方法确实效果显著。
那么,该如何取两者之长来优化管理呐?一方面,每个处于领导位置上的人在修身方面,要强调德,以身作则;在执行制度方面,要强调法,违者必究,一视同仁。如此德法并举,不偏不废,这绝不是胡萝卜加大棒式的简单组合,在时间管理中,德法两者度的把握,要讲理,这是德与法的契合点,也是思想逻辑的起点。
以德引导善举,以法惩戒恶行,整个团队则会形成一种向善的风气,长此以往,就能把管理效能发挥到极致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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